川教函〔2018〕242号

 

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

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普通高等学校:

 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、四川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(川委发〔2017〕18号)精神,深入实施《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》,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(以下简称“名师工作室”)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建设目标

 择优遴选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校思政课教师建立“名师工作室”,培育高校思政课教学优秀团队。计划用3-5年的时间建设30个左右“名师工作室”,培养一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理论功底扎实、实践能力强的教学领军人物、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,推动思政课教学改革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,增强师生获得感。

 二、申报条

 (一)申报学校条件。

 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,认真执行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》和《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》,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、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,纳入学校发展规划,进行重点建设,严格落实课程、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,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。

 (二)主持人条件。

 “名师工作室”实行主持人负责制,设主持人1名。

 1.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,未发生过违反政治纪律、违背师德师风的事件,乐于奉献,主动承担工作任务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。

 2.必须是高校一线专职思政课教师(近3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0学时),包括承担学校本专科及研究生教学的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等。从事高校思政课教学10年以上(含10年),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,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。

 3.热爱思政课教学科研工作,学识魅力、人格魅力强,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,教学效果突出、教学特色鲜明,深受学生喜爱,是本校思政课教学科研中坚力量,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 4.在深化思政课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等方面有显著成绩,具有示范效应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或科研成果奖;主持过国家级或省级思政课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课程;入选过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标兵人物或影响力人物;获得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能手称号或教学标兵称号;入选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;获得过省思政课“精彩一课”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。

 (三)团队成员条件。

 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教学质量优、科研能力强、综合素质好、学生评价高,职称、年龄结构合理,主要成员为本校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教师,个别成员可为其他高校思政课教师,核心成员不超过8人。

 三、工作室职能

 (一)培养、培训青年教师。面向全省招收学员进行学习和进修,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培养计划,建立学员学习进修的业务档案,实施指导,负责学员的年度考核,并作出综合鉴定。有条件的可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培训任务。每年举办至少1期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的教学培训班。

 (二)开展课题研究。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,发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,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、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。承担有关部门的委托课题,推出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成果。每年至少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教研论文。

 (三)推广教学经验。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并通过教学观摩、教学研讨会、巡讲等形式加以介绍、推广,展示教学成果。开展对外教学交流活动。

 (四)整合优质教学资源。根据本工作室特色,参与全省高校思政课“精彩一课”教学资源库、微课慕课资源库、优秀课件、资源共享课、视频公开课等建设,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。

 四、组织管理

 (一)名师工作室由省教育厅和所在学校共管共建。教育厅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规划、指导和督查,资助认定的每个名师工作室10万元,用于工作室建设。

 (二)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要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,设立相应配套经费支持,并保证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单独列支,专款专用。要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,配备工作人员,协调工作关系,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。

 (三)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参与名师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,督促教师加强教学和方法研究,通过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,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。

 (四)名师工作室一旦设立,主持人原则上3年内不得更换教学岗位。名师工作室产生的各类教学科研成果,如公开发表,须注明研究项目受到四川省高校思政课教学名师工作室专项资助。

 (五)名师工作室每年要向省教育厅提交工作报告。我厅根据工作报告,结合实地调查了解和学员反馈意见,每2年对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。

 五、申报程序

 (一)学校推荐。每所高校限推荐申报1个名师工作室,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可申报2个。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交《名师工作室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简况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
 (二)专家评审。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按“成熟一个、建设一个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,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挂牌成立。

 六、有关要求

 (一)各校要按照公平、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、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审查,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。要将其作为加强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、培养领军人物和教学科研骨干的重要举措,严格按照条件遴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,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。

 (二)申报的名师工作室必须明确主攻方向、建设目标、实施计划、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,要特色鲜明、优势突出。

 (三)请各高校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《名师工作室申报表》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,一式三份,报送至教育厅宣思处,并提交电子版。

 联系人:罗杉杉,电话:028-86119299,邮箱:szc1101@163.com,地址:成都市陕西街26号,邮编:610041。

 

 附件: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名师工作室”申报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省教育厅

2018年5月9日